尚大品牌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
系统分析师
|
网络规划设计师
中级: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信息安全工程师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
|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软件评测师
|
软件评测师
|
软件设计师
|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
网络工程师
初级:
网络管理员
|
电子商务技术员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
程序员
|
网页制作员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
软考学苑
中级互联网技术
|
中级终端与业务
|
中级交换技术
|
中级设备环境
|
中级传输与接入
初级通信工程师
通信学苑
mpm简章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PfMP®认证
|
NPDP®认证
|
PMI-ACP®认证
|
PMI-PBA®认证
项目管理
CISP认证培训
|
CIIP-A认证
|
CIIP-D认证
|
CISAW认证
信安学苑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师
|
软件工程造价师
|
弱电-安全防范工程师
|
弱电-综合布线工程师
|
弱电-楼宇自控工程师
|
弱电-智能家居系统工程师
|
数据中心(机房)规划设计工程师
|
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管理工程师
|
最新数据中心系列国标培训
职培学苑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招标师
|
咨询工程师
|
一级建筑师
|
二级建筑师
|
电气工程师
|
结构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环保工程师
|
化工工程师
|
BIM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二级消防工程师
|
暖通工程师
|
城乡规划师
|
给排水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广联达造价实训
|
水利水电工程师
|
造价员
建筑工程
经济师
|
会计证
|
初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会计实训
|
基金从业资格
|
银行职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统计师
|
审计师
|
税务师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期货营销
|
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财会经贸
人力资源管理师
|
心理咨询师
|
导游从业资格证
|
公共营养师
|
理财规划师
|
育婴师
|
人力资源实训
|
企业培训师
|
职称计算机
|
物流师
|
秘书资格
职业资格
执业药师
|
临床执业医师
|
临床助理医师
|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执业护士
|
医师实践技能
|
卫生职称
|
护理
|
西药学
|
中药学
|
检验
|
主治
医药卫生
职称英语
|
GRE
|
成人英语三级
|
CATTI翻译资格
|
新概念英语
|
BEC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白领商务英语
|
大学四六级
|
职称日语
|
实用英语
|
上海中高口译
|
自考英语
|
日语
|
韩语
|
德语
|
法语
|
俄语
|
西班牙语
外语学苑
社会工作者
|
国家公务员
|
教师资格
|
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公考
MBA
|
成人高考
|
高自考
|
网教学历
|
GCT
|
考研公共课
|
考研专业课
|
管理类专硕
|
经济类专硕
|
法律硕士
考研学历
尚大网校
|
尚大咨询
|
在线考试
|
证书查询
|
成绩查询
|
历年真题
登录
|
注册
审核员专题
软考首页
报考指南
软考报名
成绩查询
政策法规
软考面授
网络课堂
软考教材
历年真题
软考视频
常见问题
考试大纲
管理
QMS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EMS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OHSA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员
QMS建工管理体系审核员
FSMS食品管理体系审核员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ITSMS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审核员
EnMS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
IPMS知识产权体系审核员
产品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
CCC产品认证
服务
服务认证审查员通用知识
其他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全部
标题
标签
短文
简介
准考证打印
论文投票
报考指南
论文辅导
软考培训
郑重申明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审核员考试学苑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
考试大纲
>> 正文
正文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3 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8-06
点击数:
尚大CCAA流群:
296661694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3 版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以下简称注册准则)制定,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2.4.1 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的程度,为 CCAA 评价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申请人的能力提供依据。 考试要求 考试对象 符合注册准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3 版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以下简称注册准则)制定,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2.4.1 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的程度,为 CCAA 评价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申请人的能力提供依据。
考试要求
考试对象
符合注册准则相关资格经历要求,有意向注册成为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人员。
考试方式
考试为纸笔考试,考试时间2 小时。
考生自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标准,此外其他资料不可带入考场。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见附件一),违反考场纪律者,将按照“违规认定与处理”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考试的频次和地点
考试时间见年度考试安排,每期考试在北京和选定的国内大中城市设立考点,CCAA 在考试前40 天公布具体报名事宜。
考试费用
CCAA 根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认证知识及工厂检查(包括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 约占65%
其他强制性实施规则通用要求 约占20%
产品认证法律法规 约占15%
题 型
数 量
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40
1
40
多选题
10
2
20
阐述题
1
10
10
案例分析题
5
6
30
考试合格判定
考试满分为100 分,70 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45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3 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
认证知识及工厂检查
其他强制性实施规则通用要求c.产品认证法律法规
考试内容
产品认证知识
产品认证发展简史
产品认证的作用
产品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关联性与区别
认证的模式及选择
确定产品认证模式应考虑的因素
认证模式涉及的要素及使用
第五种认证模式的特点
中国的产品认证制度
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见附件二)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体制
监督管理机构;人员注册机构;实施机构(包括:指定认证机构、指定检查机构、指定实验室);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见附件二)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流程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流程a)实施流程涉及的主要阶段
b)主要阶段的主要内容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管理基本模式、基本原则b)生产企业四级分类管理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
工厂检测资源利用方式、条件要求及资格获得和维持b)其他认证结果利用的范围及实施要求
产品认证有关的术语和定义
与组织有关的术语:认证委托人、持证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术语:质量负责人、认证技术负责人
与检验有关的术语: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与合格有关的术语: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返工、返修
与测量有关的术语:校准、检定、功能检查
与工厂检查有关的术语:认证产品一致性、工厂检查、指定试验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职责和资源要求
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职责要求及关系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的资源要求
文件和记录的控制要求
文件建立、保持控制要求
记录建立、保持控制要求; c)重要文件和质量信息控制要求
采购与关键件控制要求a)关键件的采购控制要求
关键件的质量控制要求
从经销商、贸易商采购关键件时的一致性控制要求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关键工序的识别、关键工序的人员能力、关键工序的控制要求
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控制要求 c)过程参数的监视和测量 d)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控制要求 e)生产过程阶段的检查、监视、测量
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要求
例行检验要求
确认检验要求 c)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差异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工厂配置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校准及检定
c)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功能检查
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
产品生产各个阶段的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
外部监督发生不合格的控制要求 c)认证委托人发现外部不合格时采取的措施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要求
内部质量审核的目的
内部质量审核的实施 c)产品内审和体系内审的差异
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要求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的范围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及变更要求
产品防护与交付控制要求
产品防护控制要求
产品交付控制要求
CCC 证书和标志控制要求
CCC 证书控制依据及范围
CCC 标志的控制要求及范围
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产品一致性概述
产品一致性的概念
一致性要求的对象
一致性要求的内容
一致性控制与一致性检查的区别
产品一致性控制
一致性控制的关键点和方法及出现问题的处置
产品一致性检查
产品一致性检查概念
产品一致性检查准则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策划和准备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方法
产品一致性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置
工厂检查方案及策划工作
工厂检查的组织和管理
工厂检查的准则
工厂检查要求的编制原则
工厂检查方案的编制原则
工厂检查的策划
确定工厂检查目的
确定工厂检查范围
确定工厂检查准则
工厂检查组的组成
文件和资料的初步评审
评审的目的
通常需评审的文件和资料
评审的时机
评审的方法
评审后的处理
工厂检查工作文件的准备
检查组工作记录文件的准备
检查组工厂检查准则等文件的准备
工厂检查计划的编制
工厂检查的内容与流程
确定工厂检查路线
检查员实施检查的专业要求
编制工厂检查计划注意的要素
检查计划通常应包括的内容
检查计划的编制方法
检查表和检查记录
检查表和检查记录的区别及作用
编制检查表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填写检查记录的基本要求
工厂检查的实施
工厂检查中的会议
首次会议
检查组内部沟通会
必要时,与受检查方的沟通会
末次会议
工厂检查现场巡视
初始工厂检查时的现场巡视
e) 监督检查时的现场巡视
内/外部沟通
内部沟通的时机、内容、方法
外部沟通的时机、内容、方法
现场证据收集的方法
信息源确定的原则
与相关人员谈话的方法
查阅文件、资料与记录的方法
观察相关人员操作的方法
抽样检验和检查的方法
样本的识别与抽样
识别样本的原则
抽样原则
抽样要求
工厂相关信息的核查
不符合项及不符合项报告
不符合项的判定
不符合项的事实描述要求
不符合项的验证方式
出具不符合报告的要求
检查结论
影响检查结论应考虑的因素
检查结论的类别
工厂检查不通过的条件
证书暂停、撤销的条件
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的内容
检查报告的分发
检查报告的作用
检查的后续活动
不符合项的验证
检查结果的上报
获证后监督
监督的概念
监督的目的 b)监督的范围及内容
监督的类别
a)监督的周期b)日常监督c)特殊监督
监督的流程与职责a) 监督的流程
b) 各指定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监督检查的实施
监督检查的策划
检查准则
检查内容
监督检验样品的抽样要求
监督检验的实施a)监督检验的策划b)监督检验的抽样c)监督检验的送样
监督的结论 a)评定和批准的职责b)判定的准则 c)综合结论
监督结果的处理
证书保持、暂停、撤销,认证范围缩小的条件
附件一
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
一、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等规定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规定向监考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按准考证号(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放在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四)考生进入考场除考试用蓝、黑签字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五)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
(六)考生应使用蓝、黑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红色等其他颜色笔或铅笔答题。考生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效答案,不记成绩。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八)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二、违规认定与处理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考生如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3 号 2000 年 7 月 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 号令修正2009 年8 月27 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 号 1988 年12 月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7 号 2002 年 4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 号令修正2013 年8 月1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 号 2003 年9 月3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 号 2009 年7 月3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5 号 2004 年6 月23 日)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 号 2004 年6 月23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 号修正2015年3月31 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3 号 2010 年12 月29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1 年第 1 号 2001 年12 月3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 年第19 号 2008 年6 月24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 模式的补充规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9 年第30 号 2009 年6 月4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4 年第29 号 2004 年12 月3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年第27 号 2013 年9 月24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 年第27 号 2013 年9 月24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 年第1 号 2014 年1 月2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 年第1 号 2014 年1 月2 日)
强制性产品认证系列实施规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
<尚大教育,教育至上,人才为大:sdedu.cc>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上一篇: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考试要求研讨会在京召开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3 版
·
CCAA首次举办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测/审核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考试要求研讨会在京召开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 版)》的通知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改革系列专题]第3版《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解读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培训课程大纲》
·
CCAA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行业自律规范》的通知
跟贴共
条
查看完整评论
笔 名 :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尚大教育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距离
2021年5月22-23日
审核员考试
还有
天
尚大CCAA交流群:
296661694
考试指南
报名条件
考试流程
网上报名
培训相关
考试大纲
考试复习
注册准则
实习审核
教材中心
CCAA推荐
更多>>
·
2021年CCAA全国认证人员注册考试政策
·
【尚大教育】查成绩啦!2020年软考成绩
·
2020年CCAA全国认证人员注册统一考试
·
2020年11月28-29日上海考区统考相关事
·
2020年山东软考报名时间7月20日9∶00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 决定分步
·
关于推迟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职业资格考
·
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
·
关于2020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
·
2019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