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及人员:
为贯彻国家认监委《关于修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0年第5号公告)、《关于〈公布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数量及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认注【2010】11号)及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的要求,我会修订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以下称第三版准则,见附件1),并提出了过渡期安排相关要求。经国家认监委同意,现予发布,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过渡期:2010年5月1日 2011年12月31日。
二、各认证机构应及时对照第三版准则对其聘用的已具备CCAA-FSMS注册资格的各级别审核员进行自我评价,重点审查其教育经历是否包含“普通微生物学”和“普通化学”的相应高等教育知识。请于6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的形式报送评价结果,包括符合(见附件2)和不符合(见附件3)的人员名单,并附机构盖章确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CCAA将对机构报送的评价结果和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并在2010年7月1日前公布首批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方可开展新版实施规则的认证审核。
不符合人员应在2011年12月31前完成我会规定的培训和考试(详见中认协培[2010] 74号文)。各机构应及时将完成培训和考试的符合人员名单(见附件2)及培训和考试证明统一报送我会。我会复核后将陆续发布合格人员名单。逾期未达到要求的人员,其注册资格将予以撤销。
四、所有依据第二版准则注册的各级别FSMS审核员,应于201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其执业的认证机构或我会组织的专项培训,作为2010年度的指定专业发展活动。专项培训内容应包括GB/T22003标准、新版FSMS认证实施规则等文件。2011年2月办理年度确认时,认证机构应提交所有聘用人员参加专项培训的证明。
五、自2010年5月1日起,我会将依据第三版注册准则开展各级别申请人的注册评价,合格者将颁发新版注册证书。对于初次注册申请人,如果其审核员培训内容未覆盖GB/T22003和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则应进行补充培训并在申请材料中提供参加培训的证明。补充培训的要求与第四条中规定的专项培训要求相同。对于升级注册、再注册申请人,均应提供第三条中规定的合格人员名单,以及第四条中规定的专项培训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三版
201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