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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3 版)
1. 总则
本考试大纲依据CCAA《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版)》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考试,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2.4.1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的程度及其基本的个人素质情况, 为CCAA 评价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申请人的能力提供依据。 2.考试要求
2.1考试科目
申请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需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科目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见附件一),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2考试方式
考试为书面闭卷考试,考试试题由CCAA 统一编制,考试时间2 小时。参加“有机产品认证”考试时,考生自带未做任何标记的 GB/T19630《有
机产品》标准文本。
2.3考试频次及地点
考试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在北京和选定的大中城市设立考点。CCAA 在考前40 天发布报名通知,申请人可在每次设立的考点范围内选择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2.4考试费用
CCAA 根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2.5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
- 有机农业、有机产品知识 约占10%
- GB/T19630《有机产品》标准理解 约占 55%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知识 约占25%
- 有关法律法规 约占10%
|
题型 |
数量 |
单题分值(分) |
小计分值(分) |
单项选择题 |
40 |
1 |
40 |
多项选择题 |
10 |
2 |
20 |
阐述题 |
2 |
5 |
10 |
案例分析题 |
5 |
6 |
30 |
- 考试合格判定
笔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2.7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 45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考试的范围和内容
- 范围
- 有机农业、有机产品知识
- GB/T19630《有机产品》的内容与要求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知识
-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有机产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 CCAA《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 版)》的要求
3.2内容
- 有机农业、有机产品知识 a)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b)有机产品认证基本概念
c)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方面的知识和常识
- GB/T19630《有机产品》的内容与要求
- 有机产品标准四个部分的范围、术语和定义、通则
- 有机产品生产部分的要求
- 植物生产的要求
- 野生植物采集的要求
- 食用菌栽培的要求
- 畜禽养殖的要求
- 水产养殖的要求
- 蜜蜂和蜂产品的要求
- 包装、贮藏和运输的要求
- 有机产品加工部分的要求
- 食品和饲料加工生产的要求
- 对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要求
- 对加工工艺、加工用水、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 有害生物防治的要求
- 包装、贮藏和运输的要求
- 纺织品加工生产的要求
- 有机产品标识与销售部分的要求
- 产品的标识要求
- 有机配料百分比的计算
-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
- 有机产品销售要求
- 有机产品管理体系部分的要求
- 文件要求
- 资源管理的要求
- 内部检查的要求
- 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的要求
- 投诉的要求
- 持续改进的要求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知识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知识
- 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内容
- GB/T 19011-2013《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第3、4、6 章
- ISO/IEC 17021:20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机构要求》第9 章中有关审核的内容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通用知识与技能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的基本程序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的方法、技巧和基本内容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的特点和重点
- 现场检查活动准备的内容
- 现场检查活动实施的内容(包括跟踪审核和不符合项的判定)
- 产品抽样的方法和要求
-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有机产品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CCAA《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 3 版)》的要求a)申请人注册要求
b)推荐机构要求
附件一:
考场规则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考生如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考生如具备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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