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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至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的工作部署,我部将组织开展2014-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总结工作,着力推动贯标工作实现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和有关行业协会对本地区(集团、行业)2014-2016年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并结合自身情况形成本地区(集团、行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贯标工作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政策措施、采信措施及考核要求等。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集团、行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以机要交换或EMS邮寄方式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纲)详见附件。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继续推动和指导辖区内所有贯标企业(包括2014-2016年国家级试点、省市级试点和自主贯标企业)依托贯标跟踪服务系统(gltxgb.cspiii.com)做好贯标工作,我部将根据系统信息对各地区贯标企业的贯标达标进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定期通报。   

 

联系人:

陶 元  010-68208273      

柳 杨  010-68632510  

邮  箱: gltx@cspiii.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718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附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2014-2016年贯标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纲)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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