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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等国家标准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

2016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专家审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科技司领导出席会议。中国工程院李伯虎院士、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家指导委员会王安耕等相关领域专家与标准

    2016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专家审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科技司领导出席会议。中国工程院李伯虎院士、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家指导委员会王安耕等相关领域专家与标准应用方代表组成的审查组,及标准起草单位代表等20余人出席了会议。专家审查会由审查组组长王安耕主持。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秘书长周剑博士向审核组做了标准工作汇报,重点介绍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项目的基本信息、编制背景、编制历程、主要内容、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应用实施情况等。

       审查组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阐述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理论框架和方法基础,提出的九项管理原则,以及围绕战略循环、要素循环、管理循环所形成的两化融合闭环管理框架,体现了信息时代创新管理、系统管理和科学管理的新规律和发展趋势,为组织提供了打造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的路径和方法,可用为指导组织战略转型、管理变革、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的方法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阐述了组织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通用方法,以识别和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为主线,为组织提供了规范其两化融合过程的具体要求,提出了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数据、技术、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四要素互动创新和持续改进机制,可引导组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管理机制。两项标准内容具有原创性、引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提交的送审资料齐全,编写文件符合国家标准GB/T1.1-2009的编写要求。审查组一致同意两项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主管部门尽快批准该两项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并宣贯、实施。

       会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汇总整理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对两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报批稿,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上报。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研制与推广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创新两化融合推进工作的积极探索。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的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研制并发布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稿)》(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包括要求、附录A基础、附录B实施指南),明确了引导企业强化变革管理、系统推进两化融合的通用管理方法,2014-2016年期间在全国3000余家企业进行了试点应用,在企业战略转型、组织变革、管理创新、技术融合和竞争力提升方面应用成效日益彰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6年上半年,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结合近几年贯标评定实践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2项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形成了2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5月对修订后的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和专家的反馈意见形成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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