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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

联盟函〔2017〕40 号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第二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评级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关于建设完善两化融

 联盟函〔201740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第二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 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关于建设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根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监督与评级管理办法》(联盟函〔20171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20176月,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组织开展了首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确定并向社会公开推荐112家获得评级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为进一步加强贯标咨询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成效,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机制,联盟拟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对象

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平台(gltx.cspiii.com)(以下简称平台)中完成注册,并按照《办法》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二、评价指标及评级标准

联盟将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价指标及评级标准》(见附件2),从机构实力、贯标咨询服务成果及质量、服务创新等方面对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对于获得评级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按照评价得分情况,评级结果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卓越、优秀、良好、合格”四个水平层次。未获得评级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需对照评价指标及评级标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评级工作依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信息公开系统进行。

 

2. 联盟将依据截至20171231日的贯标咨询服务情况,对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3. 请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于20171231日前登录平台填报贯标咨询服务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见附件3)。未按《办法》要求在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联盟将不予评级。对于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部分,

 

 

将视同信息缺失。

4. 联盟将对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办法》规定更新评级结果,向有关单位公开推荐此次获得评级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联盟还将对优秀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并优先选择其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方法工具研制、服务体系构建完善等工作。

5.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经核实无误后,联盟将取消其评级,通过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瑜  13001971172

邱君降  010-88686133

  箱:gltx@cspiii.com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科大厦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秘书处,100040

 

 

附件:

1.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监督与评级管理办法》(联盟函〔20171号)

2.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价指标及评级标准

 

 

3.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系统信息填报说明

 

中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

2017125

附件1: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级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公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监督与评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价指标及评级标准.pdf

附件4: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系统信息填报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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