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建立岗位及其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
子项(阶段)项目监理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接受监理公司委派,对外代表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的实施全面负责: 1、督导工作,协调沟通 2、选定监理人员,分配任务授权 3、主持编制《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主持主题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商的选择,审核确认分包商;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主持工作例会,不定期向业主汇报情况;主持编写工作总结报告 4、审核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审核承包商报送的用款计划和合同外付款申请;审核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审查承包商需求分析和设计等重要文档;组织验收,签署相应质检报告和《项目验收报告》 5、指导编制《监理实施细则》6、协调争议,协助业务处理索赔 7、建立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 |
1、组织编写子项(阶段)项目监理工作计划 2、审核承包商的施工、设计和计划;审核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提交的网络工程和软件文档,检查进度是否相符;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开工条件,签署起算工期的意见 3、组织单项的检查验收 4、核签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核签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签证;核签工程款支付申请; 5、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6、审核软件工程文档审查报告;审核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7、协助承包商招投标和合同拟定,协助竣工验收,处理索赔,工程结算 7、建立和填写《项目监理日志》,完成工作总结等文档 8、向总监和业主汇报 (可下达停工令) |
1、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专业监理工作实施 3、向总监汇报、请示等 4、审查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变更,并提出报告 5、《项目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 6、整理本专业工程验收资料,完成工作总结及有关文档 (可下达停工令) |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