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监督 第六章 监督与资格处置 CCAA 将通过处理投诉、接受聘用机构和受检查方反馈及年度确认等方式收集信息, 对各级别检查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CCAA 将根据推荐机构申报资料情况、申投诉等外部信息,制定对推荐机构的监督计划。CCAA 将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推荐机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CCAA 将采用资料审查与现场评价(必要时)相结合的方式,对认证机构人员管理能力和状况、过去和当前的业绩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 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机构及协会的联合检查了解机构的认证人员管理状况; 通过索要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查证认证机构人员状况、人员管理能力等; 必要时,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与推荐机构管理人员沟通、对人员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等; 通过推荐机构对推荐申请人的认证活动及能力进行监督(如:认证档案的调阅、必要时的面谈等)。
CCAA 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认证机构应按 CCAA 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6.2资格处置 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若推荐机构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推荐出现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CCAA 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进行处置。 担保人员应认真负责,尽到核实、审查的责任。如担保意见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 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规定对担保人员进行处置。 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准则要求的各级别检查员,经调查核实,CCAA 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警告、暂停注册资格、降低注册级别,直至撤销注册资格的处置。 注册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再保持注册资格的,经聘用机构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向 CCAA 申请注销。
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
注册专业编号 CCC 产品大类 CNCA-C01 电线电缆 CNCA-C02 电器附件 CNCA-C03 低压电器 CNCA-C04 小功率电动机 CNCA-C05 电动工具 CNCA-C06 电焊机 CNCA-C0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NCA-C08 音视频设备 CNCA-C09 信息技术设备 CNCA-C10 照明电器 CNCA-C11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CNCA-C12 机动车辆轮胎 CNCA-C13 安全玻璃 CNCA-C14 农机产品 CNCA-C16 电信终端设备 CNCA-C18 消防产品 CNCA-C19 安全防范产品 CNCA-C21 装饰装修产品 CNCA-C22 儿童用品类产品 CNCA-C23 防爆电气 CNCA-C24 家用燃气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