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g)《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h)《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i)《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j)《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 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a)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 b)相应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c)相应产品的设计、技术指标、生产、安装、服务和测试过程; d)相应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要求; 相应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掌握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能够掌握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掌握检查的标准、方法、程序,能够结合相应产品特点,按照相应认证方案要求对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 相应产品认证的责任与风险; i)承担对国外产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检查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 高级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对检查进行总体策划并在检查中有效地利用资源; 代表检查组与检查委托方和受检查方进行沟通; 组织和指导检查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 领导检查组得出检查结论; 预防和解决冲突; f)编制和完成检查报告;
g) 主持首次、末次会议。 2.5行为规范要求 各级别检查员均应遵守 CCAA 检查员行为规范。所有申请人均应签署声明,承诺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a)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b)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声誉; c)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 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f)不讨论或透露任何与工作任务相关的信息,除非应法律要求或得到委托方和
/或聘用单位的书面授权;
g) 不接受受检查方及其员工或任何利益相关方的任何贿赂、佣金、礼物或任何其它利益,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h)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检查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的信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i)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 CCAA 及其人员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j)不向受检查方提供相关咨询。 2.6年度确认要求 实习检查员无年度确认要求,但需每年至少应完成 16 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至少包括 8 学时 CCAA 的继续教育课程。CCAA 将在再注册或升级时进行验证。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提交一次完成下列活动的证明,表明其持续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