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人专〔2004〕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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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1-25 | 浏览量:2686 |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4〕15号),现就200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日期为5月29日。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附件1。 二、考试专业类别与级别: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初级)、软件设计师(中级,原高级程序员)、软件评测师(中级)、系统分析师(高级,原系统分析员),计算机网络专业网络管理员(初级)、网络工程师(中级,原网络设计师),信息系统专业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中级)。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四、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初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中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工程师职务,高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软件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名称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对应表 附件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2005年上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时间定于5月29日。其中:程序员、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网络管理员、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2:00- 4:30(应用技术);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下午①1:30-3:00(案例分析),下午②3:20-5:20(论文)。 上午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为填空或叙述题,在答题纸上作答,题型及答题方式与往年相同。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办法。全省报名时间为2005年3月1日至3月15日。报考人员须填写《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由市(厅、局)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到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报名,也可个人直接到各市报名点或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考务费,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1〕189号和发改价格〔2003〕2148号规定,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级每人177元(含上缴国家27元),其它各级每人118元(含上缴国家18元)。 三、考生准考证由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统一制发。 四、考试辅导资料及培训。2005年上半年考试使用2004版考试大纲和教材,需要考试大纲和相应辅导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预订,由市、县和省直、部属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后到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购买。 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统一组织软件考试各级别的培训辅导班,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可由市、县和省直、部属单位或个人直接与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联系。 省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新5号(省行政中心四号楼大院内)省计算技术研究所105房间,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5118167,传真:0571-85153674。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2 2005 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 附件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名称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对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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