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人专〔2005〕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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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17 | 浏览量:2576 |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5〕12号),现就200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日期为11月5日。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附件1。 二、考试专业类别与级别:计算机软件专业程序员(初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系统分析师(高级),计算机网络专业网络管理员(初级)、网络工程师(中级),信息系统专业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电子商务设计师(中级)、电子商务技术员(初级),信息服务专业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四、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初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中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工程师职务,高级资格(水平)考试合格并获证者可以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软件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软件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其中: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网络管理员、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电子商务设计师、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2:00- 4:30(应用技术);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下午①1:30-3:00(案例分析),下午②3:20-5:20(论文)。 |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