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73号)规定,2005年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初级资格的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中级资格的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基础知识、应用技术2个科目,以及高级资格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的综合知识、案例分析与论文3个科目均为45分,试卷满分均为75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05年5月29日。
现将我省参加2005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名单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5年8月1日印发
附:2005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