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4号)规定,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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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级、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4号)规定,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06年11月4日。
我省参加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共1150名(其中初级599名、中级480名、高级71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
主题词:人事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名单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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