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单位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并通过内部评审后,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外部评审申请,同时将评审文档及资料交给软件专家组成员进行审查。
成立评审委员会。宣布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和参加审查组的软件专家组成员。
·软件专家组成员(占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50%以上);’
·质量管理人员;
·科研计划管理人员;
·开发组成员;
·业主单位代表。
·审查组由软件专家组成:
·参加同一个项目的软件专家组成员应相对稳定。
由软件专家组负责人主持在专家组内进行:
(1)审议并确认上一阶段评审中确定的问题(如果存在时)的处理情况。对存在问题未做处理或未进配置管理的软件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本阶段评审。
(2)按相应阶段的评审内容,审查有关文档和资料。每个软件专家组成员在评审会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按要求填写在“软件评审问题(个人)记录表”。参照“软件评审问题归类参照表”给出问题的类型,填好后交专家组。
(3)专家组对专家提交的“软件评审问题(个人)记录表”逐项审议,再汇总、合并、分类,确定每个问题的权值调整值,形成“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记录表”。
(4)听取并审查软件项目开发组的工作报告。
(5)了解软件开发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6)结合工作报告的情况对经过整理的“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记录表”修改完善并确认,形成专家组的一致意见。
(7)将“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记录表”内容计算得分。
(8)形成“软件专家组审查报告表”,专家组负责人签字。
(9)在“软件专家组成员登记表”上签字。
由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在评审委员会进行:
(1)审阅文档,审查开发组的工作报告,了解软件开发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审查测试结果(当为测试阶段评审时)。
(2)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查出的问题,由专家组负责将其整理并纳入专家组形成的统一的“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记录表”。
(3)审议软件专家组审查意见。
(4)将整理好的“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记录表”内容计算得分,为最终确定评审结论做参考。
(5)审查软件开发进度。
(6)审查本项目对其他系统的影响。
(7)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
(8)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委员会成员登记表”上签字。
(1)专家组审查结论
专家组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并以此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
通过情况下,承建单位对提出的软件问题要限期修改,修改情况由软件专家组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不通过情况下,对提出的问题由承建单位重新做工作后,再提出评审申请进行复审。在复审通过前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复审的步骤与外部评审相同。
(2)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同样是:通过和不通过。
专家组审查结论为通过,并且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没有发现重要问题(专家组审查时没有发现的)时,评审结论为“通过”。对评审中存在的问题,限期由承建单位组织修
改,修改情况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专家组审查结论为不通过,或者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重要问题(专家组审
查时没有发现的)时,则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对提出的问题由承建单位重新做工作后,
再提出评审申请进行复审。在复审通过前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复审的步骤与外部评
审相同。
(1)整理并形成评审文件
评审文件的内容包括:评审申请、评审会议日程安排表、软件评审问题(专家组)
记录表、参加评审会的软件专家组成员登记表、评审委员会成员登记表、软件专家组审
查报告表、评审结论等。
评审中还存在问题时,承建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修改情况评审委员会主任、
软件专家组负责人签字;将修改情况和评审文件形成配置文档纳入配置管理。
评审不通过,即评审过程中还存在重大问题时,承建单位按提出的问题重新做本阶
段工作;完成后提出本阶段复审申请;进行复审。复审的步骤与外部评审相同。
(2)形成评审配置文档
形成本阶段评审配置文档,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它是配置管理项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评审文件、承建单位提交的本阶段评审文档等。
(3)专家组保留评审文件
在软件专家组保留本阶段评审文件的副本,作为检查本阶段评审后续工作落实的依据和下阶段评审进入的条件。内容包括:评审文件、承办方提交的本阶段评审文档等。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