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调成立专门的验收委员会,作为验收的组织机构。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单数)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千人;并成立验收测试组和配置审核组,委员可分别参与这两个组的工作。另外还需要侧试员、配置审核员和记录员若干人。
验收委员会由业主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承建单位代表以及邀请的技术专家组成员组成。
1)验收委员会的任务
验收委员会主持整个软件验收工作,包括下列任务:
(1)判定所验收的软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2)审定验收环境,软件验收环境应与业主单位的实际运行环境一致,验收环境按“合同”或“验收方案”规定,或由三方协商,验收委员会审定。
(3)审定验收测试计划,验收委员会对软件验收测试组制订的验收测试计划进行审定,以保证测试计划能满足验收要求。
(4)组织验收测试和配置审核,进行验收评审,并形成验收报告。
2)验收委员会的权限
(1)有权要求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建单位对开发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2)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
软件验收地点应符合合同或验收方案规定。若在承建单位进行,承建单位应提供验收计划中要求的设备、资源和各种条件;若在业主单位进行,则业主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设备、资源和各种条件,并预先通知承建单位提供其应提供的设备和支持软件。
验收工作的全过程必须详细记录,记录验收过程中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问题与建议,以及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建单位的解答和验收委员会对被验收软件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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