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生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核对《考生情况核对表》各个栏目并在相应位置签名,然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 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三、 考生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铅笔、钢笔、铅笔刀、橡皮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和计算器进入考场。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等器材,已带的一律关机并放在指定的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 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考生应首先认真阅读试卷卷首的考试指导语,并在答题卡(或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准考证号等规定栏目。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试题字迹模糊、答题卡有折皱或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五、 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应按规定用2B铅笔将所选框涂满,不要出格,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净,不留痕迹。在下午答卷纸上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写在答卷规定的栏内,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笔和铅笔答题者,答卷作废。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解答无效。
六、 在答题卡或答卷上,除规定填写的项目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七、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卷后方可离场。试卷、答卷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八、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谈、递条、换卷、做手势等。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九、 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置。
十、 除主考、监考、巡考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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