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前5分钟在考场宣读)
一、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醒目位置,同时,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查对。
二、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经监考人员确认,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三、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电子记事本、寻呼机、手机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软盘、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书包、雨伞、大衣等物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四、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考生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图标,启动考试系统客户端,按照《上机考试注意事项》的要求,录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等信息,进入考试系统。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
五、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计算机系统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
六、考生按照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的要求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除完成题目要求的内容外,不得在答卷内填写其它任何与考生身份有关的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执行交卷操作,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使用过的纸张一律不准带走。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的答卷,不准递条、做手势等;不准执行与考试无关的计算机操作,对于违反纪律和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九、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的考生,考试系统将不能正确记录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一、除本考场考生、主考、监考、巡考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各省软考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