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行年检制度,按照谁审批资质谁负责年检的原则进行,即:甲级、乙级资质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建设单位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年检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制度等。
证书的使用管理中主要抓住两点:名称一致性与规模相容性。
指监理单位在签署监理合同时,作为监理单位所签单位名称应与所持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指被监理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相容,其规定如下:
(1)甲级,被监理项目没有受投资规模限制;
(2)乙级,被监理项目投资规模在1500万元以下;
(3)丙级,被监理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应及时更换新证,其资质等级保持不变。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3.2.2小节“资质评定”所述工作程序进行。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将有可能受到降低资质等级的处分,企业所持资质证书的等级要进行相应变更。
监理单位有仿造、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的,其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到降低资质等级的处分。
企业获得资质证书满四年未及时更换且超过有效期30天,则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除了有可能受到降低资质等级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受到取消资质的处分。
监理单位有仿造、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的,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能受到取消资质处分。
监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30日内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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