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是业主根据已经确定的项目建议书,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承建方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单位与监理方共同合作的行为。这一阶段经历的步骤主要有:确定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通知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并向其出售标书,组织召开标前会议等,这些工作主要由业主组织。
投标是指投标单位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知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并将其送交业主的行为。在这一阶段,投标单位进行的工作包括:申请投标资格,购买标书,考察现场,办理投标保函,算标,编制和投送标书等。
开标是业主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的行为。开标由业主方组织进行,监理方履行监督职责,还须邀请投标方代表参加。在这一阶段,开标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逐一检查每份标书封套的完整性,然后开封进行唱标。开标结束后,还应由开标组织者编写一份开标会记要。
评标是业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监理方的配合下,对所有的标书进行评审和评比的行为。评标由业主方组织进行。在这一阶段,业主和监理方要进行的工作主要有:评审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标书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比较和评审,就初评阶段被选出的几份标书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要求投标人加以澄清,最终评定并写出评标报告等。
决标也即授予合同,是业主决定中标单位的行为。决标是业主的单独行为,但须和监理方一起进行裁决,但监理要保证其过程是公正的。在这一阶段,业主所要进行的工作有:决定中标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已经被接受,向中标单位发中标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授予合同习惯上也称签订合同,因为实际上它是由招标单位将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并由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签署合同的行为。在这一阶段,通常业主和承建方双方对标书 的中内容进行确认,并依据标书签订正式合同。为保证合同履行,签订合同后,中标的承建方还应向业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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