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系统设计目标和项目范围、功能、运行环境、投资预算和竣工时间等项目要素。可行性研究报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再上报给上级主管审阅,从可行性研究应当得出“行或不行”的决断。这个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立项过程。
一般地讲,立项过程由业主完成,业主也可以通过“任务委托书”的形式委托有关单位完成。虽然在一般的监理委托合同中,监理单位不参与项目前期立项工作。但是在咨询式监理服务中,监理单位也有可能参与工程立项工作。因此对于监理工程师,熟悉项目的立项工作任务是必要的。
立项阶段最终要做的工作就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目的是:说明项目的实现在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方面的可行性;评述为了合理地达到开发目标而可能选择的各种方案;说明并论证所选定的方案。
一般可行性研究包括四个方面的研究。
(1)经济可行性: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经济角度判断系统开发是否“合算”。
(2)技术可行性:进行技术风险评价。从建设基础、问题的复杂性等出发,判断系统开发在时间、费用等限制条件下成功的可能性。
(3)法律可行性:确定系统开发可能导致的任何侵权、妨碍和责任。
(4)方案的选择:评价系统或产品开发的几个可能的候选方案。最后给出结论意见。
可行性报告的形式可以有多种,但最主要的内容见表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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