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PMA)是一个在瑞士注册的非赢利性组织,创建于1965年,早先的名字是INTERNET,是一个在国际项目领域的项目经理之间交流各自经验的论坛。IPMA于1967年在维也纳主持召开了第一届国际会议,项目管理从那时起即作为一门学科而不断发展,截止到目前,IPMA已分别在世界各地举行了15次年会,主题涉及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如“网络计划在项目计划中的应用”、“项目实施与管理”、“按项目进行管理”、“无边界的项目管理”、“全面的项目管理”等,范围极其广泛。
IPMA的成员主要是各个国家的项目管理协会,到目前为止共有30多个成员组织。这些国家的组织用各国自己的语言服务于本国项目管理的专业需求,IPMA则以广泛接受的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提供有关需求的国际层次的服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IPMA开发了大量的产品和服务,包括研究与发展、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和证书制以及有广泛的出版物支撑的会议、讲习班和研讨会等。
IPMA对项目管理者的素质要求有42个方面。其中,28个为核心要素,14个辅助要素;8个个人态度方面;10个总体印象方面。
(1)项目与项目管理;
(2)项目管理的运行;
(3)通过项目进行管理;
(4)系统方法与综合;
(5)项目背景:
(6)项目阶段与生命周期;
(7)项目开发与评估;
(8)项目目标与策略;
(9)项目成功与失败的标准;
(10)项目启动;
(11)项目收尾;
(12)项目的结构;
(13)内容与范围:
(14)时间进度;
(15)资源;
(16)项目费用和财务;
(17)状态与变化;
(18)项目风险;
(19)效果衡量;
(20)项目控制;
(21)信息、文档与报告;
(22)项目组织;
(23)团队协作;
(24)领导;
(25)沟通;
(26)冲突与危机;
(27)采购和合同;
(28)项目质量。
(1)项目信息科学;
(2)标准与规则;
(3)问题解决;
(4)变更管理;
(5)法律知识;
(6)财务与会计;
(7)会谈与磋商;
(8)固定的组织:
(9)业务过程;
(10)人力资源开发;
(11)组织学习:
(12)行销、产品管理;
(13)系统管理;
(14)安全、健康与环境。
(1)沟通能力;
(2)创新、务实、工作热情和激励能力:
(3)开放、与人交往的能力;
(4)敏感、自我控制、价值鉴赏的能力,勇于负责的个人能力;
(5)冲突解决、百家争鸣的文化,公正;
(6)发现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能够全盘考虑;
(7)忠诚、团结一致、乐于助人;
(8)领导能力。
(1)逻辑性;
(2)系统化和结构化的思维方式;
(3)很少出错;
(4)态度明朗;
(5)常识;
(6)工作透明度;
(7)全局观;
(8)平衡的判断;
(9)经验水平;
(10)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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