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完成的,三方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因此,质量控制任务也应该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完成,三方都应该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而整个项目的质量控制过程也就包括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过程和监理的质量控制过程。
承建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方,因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整个项目质量保障的关键;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方和用户方,应该建立较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这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协调方,既要按照自己的质量控制体系从事监理活动,还要对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指导,使之能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三方协同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信息工程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三方的关系如图6.1所示(图中虚线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建设单位的参与人员是建设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质量管理人员,承建单位的参与人员是承建单位的质保部门的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参与人员主要是质量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专家。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主要目的是对工程的包含设计、实施和验收等在内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向建设单位的决策部门提供质量信息,为他们关于工程的决策提供依据。
虽然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各有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但是每一种体系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双方的理解也可能不尽一致,因此通过监理单位的协调控制,可以充分发挥各自质量控制手段和方法的长处,从而达到最优质量控制的效果。信息工程项目只有通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既相互独立又紧密结合的共同的质量控制,项目的质量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以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为主体,在项目开始实施之前由承建单位建立,监理单位对组织结构、工序管理、质量目标、自测制度等要素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控质量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状况,包括设计质量控制、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分析、质量控制点检测等内容;监理单位核定工程的中间质量、监督阶段性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
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的主要目的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各种质量进行监控和把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正,保证工程的过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的目标。在本小节中主要讲述项目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项目质量保证计划。
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是在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是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承建单位建立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原则是:
(1)在签订合同后,承建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承建单位要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功能要求,并符合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现行法规。
(3)质量保证体系要满足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双方的需要。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建单位针对不同的项目,在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代码设计、阶段测试、验收等不同阶段,其管理模式会有所不同,质量控制体系的 内容也应该具有针对性。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整个形成过程中,设计和实施是最关键 也是最复杂的环节。监理将着重对承建单位如何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理,承建单位 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相应的监理工作。
监督、检查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内容必须包括:
(1)制定明确的质量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计划,既要有提高工程质量的综合计划,又要有分项目、分部门的具体计划,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计划体系,并且有检查,有分析。企业领导应对质量计划的制定负全面的责任。
(2)建立和健全专职质量管理机构。
它的作用在于统一组织、计划、协调·综合质量保证体系的活动,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组织质量管理活动。
(3)实现管理业务标准化,管理流程程序化。
实施企业管理的许多活动都是重复发生的,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把这些重复出现的质量管理业务,按照客观要求分类归纳,并将处理办法订成规章制度,作为员工行动准则,使管理业务标准化。把管理业务处理过程所经过的各环节、各管理岗位、先后工作步骤等经过分析研究改进,定为标准的管理程序,使管理流程程序化,使企业全体职工都严格遵循统一的制度和工作程序。
(4)配备必要的资源条件。
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设备和质量检测手段等。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的项目建设,承建单位的人力配备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配套,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不同,针对项目特点,合理地调配人员,确保项目进行。
设备和应用环境是保证项目进行的基础条件之一,可以根据项目合同要求,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策略计划。鉴于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承建单位可能无法构建与建设单位完全相同的设备和应用环境,如果一定要利用建设单位的设备和应用环境进行调试或测试,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阐明相关内容。
承建单位应具备必要的质量检测手段的资源条件,包括在应用环境中对采用其他厂商的产品做必要检测的设备和软件工具,对软件开发过程中进行测试的必要环境和工具。具备相关技术资质等级的承建单位一定要具备或建设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试验室或检测室等基础设施。监理在这里所要求的条件,将在后续的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中有详细的描述。
(5)建立一套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伴随着大量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这些质量信息是进行质量管理的依据。质量管理就是质量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质量信息,协调和控制质量活动的过程。没有信息反馈就没有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系统,一定要抓好信息的流转环节,注意和掌握数据的检测、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信息运动的流动速度要快,效率要高。在交付使用之后,要在半年或一年保修期内,由监理工程师带领有关人员到建设单位那里进行调查访问,听取使用部门或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并深入了解工程的实际使用效果,从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进一步改进工程的实施质量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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