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建设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内容包含项目主要内容、组织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划分和项目实施进程等。
(2)协助建设单位分析项目的内容及项目周期,并提出安排工程进度的合理建议。
(3)对建设合同中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周期等做出详细说明,并建议建设单位
做出合理的安排。
(4)监理应对招标书中的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人员、时间、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及
其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并在招标书中明确规定。
(5)在协助评标时,应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等进行审查,
提出审核意见。
(1)根据工程总工期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设计时限要求。
(2)根据设计阶段性输出,由粗而细地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为项目进度控制提供前提和依据。
(3)协调、监督各承建(设计)方进行整体性设计工作,使集成项目能按计划要求进行。
(4)提请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向承建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5)协调各有关部门,保证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包括根据方案设计制定项目总进度监理计划,督促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必须的资源并监督执行;编制建设单位软件、材料和设备采购监督计划,并实施控制:编制本阶段工作监督计划,并实施控制;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活动等。具体的工作要求有:
·协调承建单位及时提交设计阶段的工作计划,依据合同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 核,审核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评审承建单位的项目计划,包括各阶段工作内容的可行性及其进度的合理性。
·审核各阶段是否有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评审结果应记录并由三 方确认,对于不合理的内容,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根据承建单位项目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
·审查承建单位项目计划中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并 监督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整改。
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阶段,对其进行进度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的重点,因此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又是承建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核心。实施阶段监理工作进度控制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完善项目控制计划,审查承建单位的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系统或信息网络系统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方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设计的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要求。
(1)根据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实施阶段进度控制。
(2)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
(3)审查承建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监督承建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
(4)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
(5)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控制工作及转换控制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
(6)开好进度协调会,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审核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如满足工程实施条件,总 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开工通知,并正式通知承建单位。
·监督承建单位对工程实施的关键过程或流程的执行情况,审核承建单位阶段性 进度计划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以控制关键进度。
·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监督承建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实际进 度与计划相一致。
(7)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若出现工程施工延期,按照下述流程进行:
·做出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应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进行协商,共同商议。
·及时受理承建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可行后,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署执行。
·阶段性工程延期造成工程总工期延迟时,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总工期,修改后 的总工期应经过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工程延期造成费用索赔时,监理应提出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在工程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实施进度控制的任务相对简单一些,主要有:
(1)审核承建单位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控制整改进度。
(2)建议建设单位要求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
试运行结束,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或自身具体情况采取专家评审验收、系统测试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验收。此时,监理单位应建议建设单位要求承建单位以终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结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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