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决定是否参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及投资实施计划。
(2)对项目总投资切块、分解规划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其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必要,及时提出调整总投资切块、分解规划的建议。
(3)协助建设单位和招标公司确定评标方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或审核标底时,应当使标底控制在工程预算以内,并用它来控制合同价。
(4)协助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1)明确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在信息工程项目管理中,一般采用下述几种常用组织结构:
·线性管理组织结构
·顾问性管理组织结构
·职能管理组织结构
·矩阵管理组织结构
(2)督促落实项目管理班子中“成本控制者(部门)”的人员、任务及管理职能分工。
(3)编制本阶段成本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4)设计方案评审、设计招标的组织准备。
(1)项目投资的论证与分解,如图8.15所示。
(2)对影响投资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分析。
(3)与控制投资有关的数据收集。
·类似项目的数据
·市场信息
(4)编制准备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复核一切付款账单。
(1)对多个可能的主要技术方案做初步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做比较论证的准备),从业务、架构、设计、设备、实施、验收、运营等方面去考虑。
(2)对设计任务书中的技术问题、技术数据做技术经济分析、审核。
(3)审核、确认设计方案评选原则,参加设计方案评选。
4)合同措施
(1)分析比较各种承发包可能模式与成本控制的关系。
(2)从成本控制角度考虑项目的合同结构。
(3)在合同稿中应注意写入在给定的投资额范围内进行设计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约束设计不突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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