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是一个人际关系系统,它包括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同一部门内部职员之间以及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员之间的关系。
1)上下级关系系统
上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高的组织或人员,下级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等级较低的组织或人员。这里的上下级关系系统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包括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同一部门内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双重结构的纵向关系。从角色角度看,它既是上下有序、层次分明的等级关系,又是相互尊重、人格平等的非等级关系。从工作角度看,它既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又是鼓励下级自主自强、开拓创新关系。上下级关系在社会团体起着传递信息监督控制、协调关系等功能。
这些功能与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相关。在现代社会,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仍
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人际关系。
2)领导者之间的关系系统
这是同一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之间的关系系统,其中包括该组织中不同部门的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把领导者视为一个权力群体,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具有影响社会团体目标的能力;而如果把他们视为一个地位阶层,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影响社会团体内部其他各方面的关系。
3)同事之间的关系系统
同事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同事关系是指一个工作单位里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和同级关系。狭义的是指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之间的关系。这里所论之同事关系是指社会团体中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人员间的关系,包括不同部门和本部门非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任何单位或部门,总是领导者占少数,被领导者占多数,被领导者之间的交往更普遍。因此,社会团体中的同事关系也应予以重视并处理好,良好的素质有助于交往双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在交往中形成的人际关系,通过相互影响和各自的情感体验,直接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作用于参加交往的每一个人。
社会团体人际关系与其他单位人际关系相比,其特征既有共性方面又有个性方面。总体而言,社会团体人际关系的主要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权力交往关系
社会团体担负着实施一定的目的职能。要有效地行使这些职能,就必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合理的事权划分。因此,社会团体行政机关的人员尽管所处的职位各不相同,但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当人们在社会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们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这种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都会使人感到权力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团体内部是一个权力系统。由于工作的需要,居于这个系统中的人必然发生权力交往关系,这种以权力交往为内容的人际关系体现着社会
团体人员之间那种特定的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纵向社会关系
以及分工与合作的横向平行关系。
2)多重交往关系
从组织角度看,社会团体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人际关系,除了上下级关系、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同事关系外,还有同学关系、同乡关系、战友关系、朋友关系、亲属关系等等。这些关系概括起来可分两类:一是正式组织意义上的关系,包括等级关系和职业关系:二是非正式组织意义上的关系,包括平等关系和情感关系。前类是工作关系,是非情感性的;后类是私人关系。在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中,这两类关系常常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团体行政机关人际关系呈现纷繁复杂的特性。从个人方面看,由于一个人往往同时具有多种角色,如政治角色、职务角色、男女角色等,这些角色便构成了一个人的角色集。所以,社会团体人际关系就不是一种单一的关系,而是角色集间的多重关系。如在两个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人员之间。可能同时还存在着同乡关系、亲属关系、代际关系等其他关系。
3)隐秘交往关系
这是就社会团体中人际关系的透明度而言的。人际关系透明度是人际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为人们所清楚认识的程度,它分为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透明度是人际关系交往双方对其关系的性质特点和交往特性,以及对对方的个人特点和个人行为方式的认识程度。外在透明度是人际交往双方的关系和交往特点为他人所了解的程度。人际关系透明度不足或缺乏透明度,就构成了人际交往的隐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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