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对监理服务质量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单位管理为主,一种是以监理项目部自我管理为主。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情况确定。
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也有两种特征,一种是区域特征,一种是工程类型特征。
如果一个监理单位以某类信息系统工程为主要业务对象,监理业务分布在省内各个地市或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单位本部离监理项目部的监理地点较远,则采取以监理项目部自我管理为主的方式较好;如果监理单位一般只限于某个区域,即使开展各种类型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也可采取单位集中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以单位管理为主的质量管理模式的优点是可以保证单位各个监理项目部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监理,易于控制;缺点是限制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积极性,管理费用大。以监理项目部为主的质量管理模式的优点与缺点正好相反。对于同一个监理单位来说,采取哪种方式,主要根据监理地点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等因素来考虑。无论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监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一个大型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既有以行政区域为主要市场的监理公司,也有以某一类信息系统工程为主要市场的专业监理公司。
监理服务质量的控制方式按照时间可分为预防性控制、监督性控制、补偿性控制;按照控制主体可分为单位质保部门和监理项目部;按照评价方式可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对监理单位来说,事前控制极为关键。预防性控制以单位质保部门为管理主体,控制的内容包括:对监理人员的认可、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审批、监理设施的认可等。监督性控制是控制的主要过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采取计划、监督、评价等方式,按照系统对各项工作进行抽样检查,主要控制各项监理工作是否按规定要求实施?是否及时?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监理单位质保部门定期(每季度或半年一次)进行检查考核即补偿性控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作为今后监理服务积累经验和教训。这样的管理控制方式与目前监理单位本部管理人员较少相适应。内部评价是监理服务质量控制的基础,外部评价是最终评价。因此,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服务质量回访是一项必须进行的工作。有些问题在内部检查考核中难以发现,在质量回访中可以得到反馈。
监理服务质量控制可采取文件审核(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审阅月报、抽查监理资料)、现场考察、询问、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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